《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中的人民币。对此,庞海明也有自己的观点。“第一、二、三套人民币已经退出流通领域,属于可买卖的商品。而第四套人民币目前处于半流通收藏,正规的收藏市场交易更多属于朋友或客户之间相互置换,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买卖。” 而对于市面上炒作较多的“错版”人民币,钱建强也从专业的角度提出了建议。“真正的人民币是没有‘错版’这个概念的,但在印刷中‘折白’或‘叠角’是可能出现的,但不影响人民币的流通。凡是汉字、字母印错或者倒置都是人为造假,没有任何收藏价值。” (责任编辑: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