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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发现民国“壮丁队”证章

时间:2011-09-07 11:13来源:武进新闻网 作者:张军
最近,常州文化城博文斋业主何先生得到了一枚民国时期武进县“壮丁队”证章,不少专家看后,都表示未见过此物,属于国内首次发现。

“壮丁队”证章现身 为全国首次发现

     武进网讯(记者 张军)最近,常州文化城博文斋业主何先生得到了一枚民国时期武进县“壮丁队”证章,不少专家看后,都表示未见过此物,属于国内首次发现。
     这枚证章,直径约3厘米,铜质嵌珐琅,正面为“青天白日”图案,文字为“武进县壮丁队奔牛镇队”,背面有编号“1”。
     据了解,壮丁队,是民国时期一种特殊的民兵建制。当时政府要求地方上加强保甲制度,依保甲编组壮丁队以代替原来的县保卫团。根据《武进县志》(1988年,上海人民出版社版)记载,抗战前,武进县政府以“维持地方治安、准备抗日后备力量”为号召,从民国24年4月开始,由县保安大队直接领导,在全县各乡办起“壮丁训练所”或“壮丁训练班”,集中各保甲比较富裕农户中的壮丁轮流进行军训,每期1个月左右。训练时,只有少数步枪,大多数以木棍、木轮代替。受训壮丁每人发灰色制服1套及军帽、跑鞋、绑腿布等。各乡举办壮丁训练班的时间为半年到一年半不等。受训壮丁,少数回去任保长、甲长,大多数被组织起来,轮流在本地守夜、放哨,负责地方治安。
     据《奔牛镇志》(2010年12月南京大学出版社版)记载,民国23年(1934)实行保甲制后,奔牛镇组织壮丁队(由受训壮丁编组而成),由镇长兼任壮丁队队长,配备少量武器,协同商团及警察加强全镇防务。
     常州地方史志工作者、曾参与常州及辖市区军事志编纂工作的李步东表示,这种证章他从未见过,相关史料上的记载并不详细,这与史料的缺乏有关。武进区非遗办负责人陆鹤表示,民国中期抽“壮丁”,其初衷还是好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家乡,一般由当地人组成,以乡镇为队伍建制,相当于现在的保安、联防队,但到了民国晚期,就变味了。
     记者查询网络发现,目前网上的民国时期壮丁队证章一般为“壮丁培训班毕业证章”,与此次发现的壮丁队证章有所区别。

(责任编辑: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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