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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设海绵城市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时间:2016-08-14 14:27来源:未知 作者:陆晔 孙东青
由我市组织编制的《常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日前正式通过专家评审。

      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并将这一“海绵城市”理念贯穿于城市规划管理建设的全过程。由我市组织编制的《常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日前正式通过专家评审。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总体思路,以安全为重、生态优先、环境为本、因地制宜、统筹协调为原则,从四个方面着手: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生态恢复和修复、低影响开发、加强与传统城市排水设施衔接,通过构建“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体系,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促进常州城市水生态的修复、水环境的改善、水资源的涵养、城市内涝防治能力的提升方面有效指导和支撑海绵城市建设。 

      目前,我市所有新建项目和新开发地块,将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实施建设;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内涝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旧城更新等逐步推进海绵化改造,至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效益彰显。

      具体的目标任务有: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75%以上,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热岛效应得到缓解;城市河网基本环通、水系生态基本恢复,水面率达4.7%以上;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河湖水质达标率达85%;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基本消除中心城区易积水区,内涝防治能力有效抵御3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降雨量的防涝要求;尾水再生利用与雨水资源利用成为城市供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达20%以上。最终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文/ 陆晔 孙东青) 

(责任编辑: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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