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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开始申报

时间:2012-06-11 10:08来源:人文常州网 作者:包扬雯
日前,经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常州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正式启动。

   日前,经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常州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正式启动,本次评奖活动与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同步开展。凡是单位个人均可向设立在常州社科联内的市评奖办公室申报,联系电话:85683850.

   本次评奖申报的对象为:全市党政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在常高校、驻常部队集体或个人及社会各界人士。申报范围为:本市作者自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或完成的成果。包括: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书刊、报纸和省级以上(JS)内刊上发表、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高校教材、辞书、工具书、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科普读物、论文等。内部成果——被县以上党委政府和市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少数成果时间可放宽到本次评奖时间段的前三年(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申报时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上届评奖未申报;②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并有相当影响(须附有关材料);③须有两位相关学科专家(副高以上职称)的推荐(附推荐文字材料)。与市外作者合作的著作类成果,申报参评全书需符合以下条件:本市作者为主编,进行全书提纲设计和统稿的;为第一副主编,撰写30%以上篇幅的;为合作专著的第一作者,进行全书提纲设计和统稿,本人撰写一章以上篇幅的;为合作专著的第二作者,撰写30%以上篇幅的。否则,只评其中由本市作者承担且能独立成章的部分。与市外作者合作的论文类成果,第一或第二作者是本市作者的可申报参评。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申报省级优秀成果的每位作者不得超过2项。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内部成果须是项目课题负责人或主要作者。“丛书”一般以单本参评。作者本人的论文集可以参评。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的系列论文可以参评。再版的成果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参评(须附相关证明材料)。获省“五个一工程奖”的成果可以参评。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其他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中小学教材、集体编著的教材、集体论文集(单篇可以申报)不参加本次评奖。

   具体申报时间为:申报省优秀成果奖:2012年5月30日~7月10日;申报市优秀成果奖:2012年5月30日~7月30日。申报表格可到常州社科联网站下载。(文/包扬雯)

(责任编辑: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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