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20)论证会在我市规划部门召开,省住建厅领导及来自南京、苏州、扬州等地的专家共同审议了保护规划。 据了解,我市自2001年被公布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后,及时编制了《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4-2020),有效指导了这一时期的常州名城保护工作。近年来,由于常州行政区划的调整、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名城保护要素的增加、国家和省提出的一系列名城保护新要求等因素,2012年起我市邀请清华大学张杰教授在全面评估我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基础上,领衔组织编制《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20)》。为更科学合理修编保护规划,我市继6月召开市级论证会后,又由省住建厅组织召开本次论证会。 该保护规划在全面评估我市历史文化资源基础上,提炼出我市特有的历史文化价值。规划确立了名城保护体系和历史城区保护结构,明确保护我市“城河相依、重重相套”的独特传统格局及传统街巷肌理。并对历史城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服务实施的完善与提升提出具体规划要求,更为科学全面地明确需保护的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形成了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镇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多层次、多领域、网络化的名城保护体系。 论证会上,专家听取项目组汇报,审阅规划文本,进行讨论后,认为该规划保护目标基本合理,内容较为全面,建议进一步依据现状遗存条件,优化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要求,深化名城保护的政策措施研究,充实近期建设。 下一步,我市将按本次论证会意见修改完善后,于近期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与保护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 (文/马芸英 秦雯) (责任编辑: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