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宅里的楠木非常珍贵
最近,常州武进人潘伯洋的儿子要结婚,决定拆掉自家楠木老宅盖小楼。但是,由于这套房子为武进区文物保护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该房屋不能拆。于是老潘找政府帮忙解决此事,但跑了8个多月始终没有答复。武进区郑陆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日前,政府正在研究紧房户政策,如果老潘家符合各项条件,他也可以享受这项政策分到房子。 经乾隆特批盖的楠木房 老潘家这栋楠木老宅,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郑陆镇东青西街,建于清代乾隆年间(1736-1796),硬山式砖木结构。据老潘介绍,祖上潘华庭(死后称华庭公)曾经是乾隆年间的翰林院官员。当年,潘华庭回老家盖房子,由于楠木当时为皇家专用,所以乾隆特批了这些木材给潘华庭盖房子。 老潘称,在他小时候这套住宅有十几间楠木房子,现在只保留了四间平房。“那个时候,木头上有雕花,还有戴着官帽的人、马等等,门上面也有雕花。”老潘说,1988年这套房子被当时的武进县列为18处古建筑之一的县级文物保护点。 已破败不堪子孙要翻盖 记者来到老潘家看到,经历了近300年风雨的古宅依旧坚固,因为曾经遭到破坏,只剩下四间平房,梁顶上只剩下一朵雕花图案。四间房子总面积146平方米,每间房中大柱子和全楠木梁顶依旧耸立着,但是由于年代久远,已经变得非常陈旧。 “这套房子虽然是文物,但儿子的女朋友肯定看不上。”老潘说盖房子的事迫在眉睫。“我们家只有这一块宅基地,家里也没有多余的钱买房子。”老潘非常着急。从去年10月份开始,老潘就开始找村里、镇里反映情况,但始终没有一些实质性的答复。 “其实这套房子值钱的地方在楠木上,如果我拆了这套房子,单纯楠木就能卖四五百万,但政府不让我拆。”老潘说,“其实我也不想拆,毕竟是老祖宗留下的,但实在没办法。” 文管会:不可以擅自拆除 常州市武进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谈大庆表示,文物最好原地保护,实在没办法也可整体移迁,但整体移迁要求与环境、风貌和古建筑相吻合。 “《文物保护法》规定,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谈大庆介绍。 镇政府:可申请“安置房” “镇政府目前正在研究紧房户政策,针对一些地太少又无法翻建的村民,可以集中造一批相当于安置房性质的房屋。”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说,等到紧房户政策出台,老潘如果有意向可以申请。 (责任编辑:人文常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