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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盗窃电缆线 废品收购站“纵容”吃亏

时间:2011-08-03 09:51来源:常州晚报 作者:admin
“我想自杀!”看守所里,王某脚上拖着一根长长的脚链,绝望而不安地四处走动,不时用头撞墙。


   “我想自杀!”看守所里,王某脚上拖着一根长长的脚链,绝望而不安地四处走动,不时用头撞墙。
    王从17岁时,就开始偷东西了。1997年11月,王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1999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02年,因犯盗窃罪,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出来后就做保险,也赚不了几个钱,所以我哥哥让我一起偷东西,我就答应了。”2006年1月,刑满释放的王26岁了。
    今年2月8日,王发现沪宁高速与常州龙江路交界处西北角、薛家高速进口匝道下方景观灯窨井盖处有7根电缆线,附近也没有什么人巡逻,立即把这个消息通知了哥哥。
    让王欣喜的是,明知道他的电缆线来路不正,废品收购站的两个女人都表现得“很上路”:
    “你如果被抓到了,不要把我们讲出来,我被抓到了,也不把你讲出来。”龙江中路新闸废品收购站的张某说。
    “你自己当心点啊,如果被抓到,手机上不要存我的电话号码。”江阴某废品收购站的蔡某说。
    2月底,有人发现王在烧电缆线,遂报警。
    王前后偷了六七次,到被抓时,7根电缆线被偷了4根。卖铜线的钱,王分到了2万元。
    钱,一分没剩,全被王买了彩票。王买彩票一般一次购买几百元,多的时候一次买上几千元。他想着中彩票一夜暴富,就有钱买房了。
    因王某是累犯,且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事实与情节,新北检察院建议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4年以上15年以下,并处罚金。犯罪嫌疑人张某和蔡某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我老婆说我没有房子就不生小孩,我想生小孩想疯了,所以就想中奖后买个房子。现在知道我出事,我老婆也不要我了。 ” 想到十几年后出狱,没老婆没孩子,可能父母也不在这个人世了,王某每天都被巨大的痛苦折磨着。
 


 

(责任编辑:人文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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