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饿难耐冲动抢劫 少年获得司法救助基金帮助
时间:2011-08-12 09:45来源:常州日报 作者:admin
昨天下午,16岁少年宁某因抢劫未遂,坐上了武进区法院的被告席。
昨天下午,16岁少年宁某因抢劫未遂,坐上了武进区法院的被告席。审理中,法官考虑到宁某的家庭和个人的特殊情况,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宁某于1995年11月出生,其父亲长期患有精神疾病,母亲是个农民,其本人也属于精神发育迟滞。
今年4月,宁某带着500元跟随老乡从山西来常州寻找工作。由于年龄小,他一直没找到工作。身上的钱用完了,老乡也离开了,生活一下子没了着落。4月16日晚9时许,饿了好几顿的宁某在武进区雪堰镇塘桥上,跟踪一位女青年至偏僻处后实施抢劫,因被害人强烈反抗而未能得逞。
由于宁某是未成年人,法官根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得知他家庭特殊,而他本人也心智尚未成熟,法制意识比较淡薄,且是在饥饿难耐的情况下,一时冲动才去抢劫的,法院决定对其判处缓刑。
同时,武进法院启动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为宁某购买了返程用的生活必需品。宁某的特殊遭遇也引起了“教育兴国基金”负责人——武进企业家赵兴国的重视。在法官和赵兴国的沟通协调下,“教育兴国基金”决定对宁某进行一定数量的经济救助。据了解,该基金成立10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捐助贫困学生,这是首例司法救助。
昨天下午,在对宁某作出缓刑判决后,受赵兴国委托,江苏京合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党支部书记赵金向宁某送来捐助款2000元。同时,赵金勉励他好好学习,认真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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