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进区文广新局获悉,武进区文广新局目前出台了文艺创作扶持与获奖文艺作品奖励暂行办法,其中特别奖励可达10万元。凡武进区文广新系统的在职人员创作的文艺作品,获区以上奖项者可申请奖励。 据悉,文艺创作奖分为五类:文学;戏剧(含小品);音乐、舞蹈和曲艺;书画和摄影;文艺理论。文艺创作作品奖励标准奖金分别为5000、3000、2000、1000元。按照新政策,申请奖励的范围为,在武进区委、区政府或武进宣传文化部门主办的各种宣传文化活动中获一等奖的创作作品;在常州市委、市政府或常州宣传文化部门主办的活动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创作作品;在省委、省政府或宣传文化部门主办的活动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的创作作品;在中宣部、全国文联和国家级文化行政部门主办的活动评比中入选(入围)的创作作品。 其中,对在国家文华奖、群星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戏剧节奖等项目中获一等奖者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二等奖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三等奖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 同时,此次出台的新政策还对好书也有奖励,凡该区文广新系统作者在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书籍,视有无专家学者推荐、主要作品是否入选重要选刊、有无重大社会反响等情况,给予5000元—50000元不等的补贴奖励。 (文/张军) (责任编辑: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