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武进法院召开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武进法院受理的著作权案件,已经超过了全部知识产权案的70%。 2016年,武进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49件,办结案件216件,其中各类影视、图片、音乐著作权案达到了157件。在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设立基地的视觉中国、捷成华视网聚,分别起诉浦发银行、乐视网等案件,更是被列入了典型案例。 “我庭审理的著作权案件,占到了全庭案件的70%。著作权案件中,主要的类型是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武进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章毓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少企业会在自媒体以及网站上,擅自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以及作品,从而导致侵权类纠纷逐年提升。“企业在运营自己的网站、微博或者微信公众号时,对所要使用的图片或转发文章,必须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将会构成侵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章毓提醒。 据了解,由于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案件,在侵权事实固定、技术特征比对、证据采信、责任分配上更为困难,为此,武进法院一直以来都在不断提升互联网络审判技术思维。“比如说视频网站侵权,采用深度链接的方式,很可能从网站内容看不出来。所以,我们在案件审理当中,需要对这些技术手段进行查明。”章毓表示。 (责任编辑: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