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2020年度常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相关单位可以对照以下条件及方向积极申报。 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主体必须是在常州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或社会团体法人。其中,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必须是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注册设立的。 2.申报项目主体单位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及经营活动内容,必须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目录范围内。 3.申报单位须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股权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资产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60%。 4.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文化产业发展政策。 5.以前年度已获得中央、省和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引导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一致。 支持方向 坚持“一业一策”,倾斜扶持一批受疫情影响严重并具有积极有效创新应对举措的项目和企业,重点扶持一批推进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文化供给质量、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优秀产业园区、平台、项目、品牌等。 (一)疫情应对类 1.会同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推出“抗疫贷”金融产品,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影剧院、实体书店、广告会展、文化旅游等行业,凭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关凭证给予利息(保费)补贴; 2.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影剧院,尤其是乡镇影院,缓解影院人力成本、房屋租金、贷款利息等运营困难; 3.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化旅游企业,通过“文化消费券”等多种方式刺激拉动文化消费,推动企业加快复苏; 4.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实体书店。鼓励支持实体书店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实体书店开展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特色品牌活动; 5.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出版印刷企业,促企业恢复运营;支持印刷企业通过投入技术改造,推动企业向绿色环保、智能化印刷转型项目; 6.重点支持疫情期间迅速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对文化企业租户适度减免租金并提供复工复产服务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孵化器; 7.重点支持积极应对疫情,通过技改等方式有效恢复运营,且在行业内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项目; 8.重点支持应对疫情积极拓展对外市场,参与国内外重大展会(活动)或文化产品、服务的出口等文化“走出去”项目; (二)品牌提升类 9.重大项目首次落地,对文化产业链具有提升和完善效应的文化产业龙头项目; 10.提升城市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展会、招商、论坛、赛事等项目; (三)业态创新类 11.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科技,发展数字动漫、在线旅游、智慧传媒、数字文博等新业态项目; 12.体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特别是主流媒体改革与发展项目。 评审流程 1.2020年4月30日前,申报单位对照《2019年度常州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形成申报材料,填写承诺函,并向相关初审部门提出申请; 2.2020年5月15日前,各初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评比,推选出重点推荐项目,加盖公章后将材料按期汇总至市委宣传部文改办,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平装。 3.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优选出拟扶持的项目。 4.市委宣传部和市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拟扶持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无异议后予以公示,由市财政局进行拨付。 5.市委宣传部与有关责任方签订专项资金项目合同,对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文/李妍清 包琳霞) (责任编辑: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