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常文物〔2022〕31号)文件要求,日前,我市文物部门组织开展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由市文物局统筹安排,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各辖市区文物部门配合参与,通过采取现场检查、情况反馈、填报《文物检查情况记录表》等形式,重点对全市355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拉网式安全专项检查。 截至8月初,已完成355处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检查。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文物安全检查督查力度,压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我市文物安全。(文/市文保中心) (责任编辑: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