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说,所谓商业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表示。通俗地讲,就是用虚假的情况引诱对方做出错误的判断。而在这轮金丝楠炒作中,同一批人自行编撰、传播了大量金丝楠投资收藏价值的虚假信息,以编造故事、浮夸价值、偷换概念等方式,向人们灌输“天价金丝楠”的所谓投资收藏价值,试图迷惑大众和误导消费者,从而获取暴利。 如果在商品销售行为中,采取不公开商品,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必须缴纳高额会员费,并且不予退还的,这些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对商品的知情权,同时也违背了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而超出经营范围,以投资回报的名义向社会募集资金,这些行为则涉嫌非法集资。在近期市场上出现的金丝楠炒作风潮中,广泛存在篡改史实、歪曲事实、夸大价值、以次充好,从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这些现象的性质与手法已不是简单的商业炒作,而是带有较明显的商业欺诈特征,消费者务必对此提高警惕。(文/ 邓雪松) (责任编辑: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