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绘画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再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
“我有创作原始稿”
近日,南京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杨文龙为了举证许炯个人作品集以及公开出版画册中15幅画是他自己所作,出示了创作这些画的写生稿。
“这15幅画,都是我作为工作任务交给单位的,由当时的单位领导许炯或办公室的人到我家去取的,上个月我还按时交了画。”说完后,杨文龙出示了许炯或公司取走画后,给他写了收条的小本子。当天许炯并未到庭,他的委托律师认为杨文龙出示的小本子上的收条有伪造的嫌疑。
后来,杨文龙表示,“我不但有创作原始稿,而且在等待开庭时,我还把部分画重新画了一遍。”说着,杨文龙当庭展示了几幅他重新画出来的作品。
被告
“我画画时有人在场”
面对杨文龙拿出的创作原始稿,许炯方面也不甘示弱,请来一位证人,证实被法院查封的那幅山水画,是自己创作的。
前来作证的是一位艺术品收藏家,他证实自己看到许炯完成了那幅画的最后部分。不过,证人强调,自己只是看到许炯对画作最后的处理,并未看到他从头到尾完成这幅画的创作。
当天开庭时,许炯未到庭,只是委托律师出庭,现代快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他。对杨文龙在法庭上拿出的15幅画的创作初稿,许炯称跟他的画完全不同。”他称,自己画画很多年了,不可能采取冒用别人的画,也不需要冒用别人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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