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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认真学习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文物普查自查自检与补充调查、老城文物专项调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指导意见》等通知要求,通报了当前全市数据审核和文物新发现进度情况,重点部署了四普三阶段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要坚决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暨国家、省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文物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加大新发现文物的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开展老城专项调查,不折不扣践行“应保尽保”,完善新发现文物的预保护机制,巩固普查成果;要聚焦质量控制,强化审核验收,落实“两个一律”“四纳入”的要求,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要开展文物资源的价值研究和成果转化,探索从“数字化”到“数智化”开源共享,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文物处、市文保中心) (责任编辑:DY)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