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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特殊的银酒碗

时间:2013-08-17 09:35来源:未知 作者:马金生
笔者所藏的这只银酒碗见证了日本侵略者在我国东北犯下的累累罪行。

一只特殊的银酒碗

 

      图示的这只银酒碗,是1937年日本侵略者发给时任日本延边总领事馆延吉分馆主任的“奖品”,授奖的理由是获奖者在“治外法权撤废”方面“成就突出”。这只银酒碗的外侧的表面用阴文雕刻着如下文字:“表彰治外法权撤废;在间岛(当时日本侵略者把延边地区称为间岛省)大日本帝国总领事馆延吉分馆主任;昭和十二年(1937年)十二月一日”。
 
  所谓治外法权,是指国家之间授予对方国家外交官的人身、住所、服役、税捐等方面所享受的豁免权。银酒碗上所刻的“治外法权撤废”是指,1936年5月,日本殖民统治者在东北策划了一个撤消“治外法权”的阴谋。日本侵略者采取这一举动的政治目的首先是为了把这个傀儡政权打扮得更像一个独立国家的模样,日本统治者便导演了这样一出骗局。另外,从客观上来看,在当时,东北的土地、资源以及人民都成了日本侵略者的占有物,可以被其随心所欲地支配,由此可见,治外法权这种“统治权”的存在就已经失去了意义。
 
  日本侵略者采取这一举措后,标榜伪满洲国从此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国家。然而,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笔者从一些史料中获悉,“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地区攫取了许多特权。而“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更占领了全东北,随着伪满洲国的建立,双重殖民统治的形式已无必要,于是在日本政府的操纵下,采取“过渡”的方式,逐渐将这些特权向“满洲国”移交。1936年6月10日,日本和伪满洲国签署了《日本国与满州国间关于在满州国内日本国臣民居住及满州国课税等问题之条约》及《附属协定》。次年11月5日,又签署了《日本国与满州国间关于废除在满州国的治外法权及转让南满州铁路附属地行政权条约》及《附属协定》。这实际上是把日本帝国主义的特权统治进一步合法化,并将其扩大到整个伪满洲国的政治把戏。
 
  日本撤销在东北外治法权的实质是其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向政治、经济、产业、教育等方面安排大量日本人,强化其统治力的一种谋略。如这只银酒碗上所指的昭和十二年即1937年,那时抗日战争已全面爆发,日本为全面控制伪满洲国地区,在其区域内所有部门单位的副职和总务课长都由日本人担任。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侵略者根本不需要什么“治外法权”。时任日本延边总领事馆延吉分馆主任的日本人,获得表彰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在这方面“成就突出”。
 
  笔者所藏的这只银酒碗见证了日本侵略者在我国东北犯下的累累罪行。今天它已成为人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教材,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文/马金生)
(责任编辑: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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