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良,字存初,女,江苏常州人。中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首任部长。生前曾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 1900年 3月27日生于观子巷(现常州市和平南路143号)一个清贫的书香之家。 1913年 入武进县立女子师范附小读四年级。 1915年 考入武进县立女子师范。 1919年 参加“五四”运动,曾任常州市学生会副会长。 1923年 考入上海法政大学,1927年毕业后任南京政工人员养成所指导员。 1931年 在上海开始执行律师业务,曾任上海律师公会执行委员。 “九·一八事变”后,发起组织上海妇女界救国会,被选为理事。 上海文化界救国会成立后,被选为执行委员。 1936年 任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常务委员。同年底,与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等,因领导抗日救亡运动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为历史上著名的“七君子”之一。 抗日战争初期,在武汉、重庆等地从事民主运动。 1937年 与丈夫陆殿栋结婚。 1938年 任全国妇女指导委员会委员兼联络委员会主任,并任第一、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1941年“皖南事变”后,退出国民参政会,辞去妇女指导委员会职务。 1942年 参加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后改称中国民主同盟),任民盟中央常委、重庆市支部组织部长。在重庆谈判中,担任民主同盟代表团顾问。 1946年后回上海,继续执行律师业务并积极参加民主革命活动。 1948年后在上海创建民盟华东执行部,任主任。 1949年 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司法部部长,全国妇联副主席,第五、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50年 主持落实中国第一部《婚姻法》。 1953年 开始担任民盟中央副主席。 1978年 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第五、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政协第一、二、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民盟第一、二、三届中央副主席,第四、五届中央主席。 1985年 因病逝世,没有给亲属留下任何遗产。(文/王党生) 链 接 “七君子”是指:沈钧儒、邹韬奋、李公朴、章乃器、王造时、史良和沙千里。 (责任编辑: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