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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良年表

时间:2012-07-27 09:27来源:未知 作者:王党生
史良,字存初,女,江苏常州人。中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首任部长。生前曾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

      史良,字存初,女,江苏常州人。中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首任部长。生前曾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

      1900年  3月27日生于观子巷(现常州市和平南路143号)一个清贫的书香之家。

      1913年  入武进县立女子师范附小读四年级。

      1915年  考入武进县立女子师范。

      1919年  参加“五四”运动,曾任常州市学生会副会长。

      1923年  考入上海法政大学,1927年毕业后任南京政工人员养成所指导员。

      1931年  在上海开始执行律师业务,曾任上海律师公会执行委员。

      “九·一八事变”后,发起组织上海妇女界救国会,被选为理事。

      上海文化界救国会成立后,被选为执行委员。 

      1936年  任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常务委员。同年底,与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等,因领导抗日救亡运动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为历史上著名的“七君子”之一。 

      抗日战争初期,在武汉、重庆等地从事民主运动。  

      1937年  与丈夫陆殿栋结婚。

      1938年 任全国妇女指导委员会委员兼联络委员会主任,并任第一、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1941年“皖南事变”后,退出国民参政会,辞去妇女指导委员会职务。

      1942年 参加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后改称中国民主同盟),任民盟中央常委、重庆市支部组织部长。在重庆谈判中,担任民主同盟代表团顾问。

      1946年后回上海,继续执行律师业务并积极参加民主革命活动。

      1948年后在上海创建民盟华东执行部,任主任。   

      1949年 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司法部部长,全国妇联副主席,第五、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50年 主持落实中国第一部《婚姻法》。 

      1953年 开始担任民盟中央副主席。

      1978年 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第五、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政协第一、二、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民盟第一、二、三届中央副主席,第四、五届中央主席。 

      1985年 因病逝世,没有给亲属留下任何遗产。(文/王党生)

链 接

      “七君子”是指:沈钧儒、邹韬奋、李公朴、章乃器、王造时、史良和沙千里。

(责任编辑: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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