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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奠基人董康

时间:2013-02-18 10:13来源:人文常州网 作者:包立本 陈伟堂
董康自幼聪慧,勤奋好学,清光绪庚寅科(1890)进士,任刑部主事,他是我国近代法学的奠基人

 

  青果巷东段现在还保存有两支牌坊石柱,东边的一支竖立在董氏宗祠前,名进士坊,西边的一支则竖立在唐荆川故居贞和堂前,名会元坊,是为纪念唐顺之参加明嘉靖八年(1529)会试得第一名而立。明清以来,青果巷唐、董两家为常州望族,当年两家科甲连绵,据统计两家各出进士20名左右,唐、董两家世代联姻,唐顺之(荆川先生)的姐姐嫁对门的董后峰,后峰之父董绍(官新昌知县)又为唐家外甥;每逢过年,两家的女眷出门互相拜年,但古代官宦人家的闺房千金是不能与路上闲散的男人混杂为伍的,她们遵循着孔夫子“男女授受不亲”的教条,为此,青果巷东西的木栅栏门便为之临时关闭,所有行人只好绕道对岸的东下塘了。

  董氏宗祠原来从青果巷南侧113号一直到老运河(史称前河)北岸,祠堂西是115弄,祠堂原有多进,还有一个大花园,但今天仅存清式五开间老屋一进,许多房屋多已出售或成为公房而被改建,早已面目全非。真的如唐朝诗人刘禹锡《乌衣巷》中的两句诗:“旧时王谢常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了。

  在董家的近20位进士中,最后一位董康还是值得一说的,历史上常州的望族往往互相联姻,清末重臣盛宣怀曾有一位董夫人,董夫人与董康本为同族,在盛宣怀17万件信函档案中就有董康写给盛宣怀的信。董康自幼聪慧,勤奋好学,清光绪庚寅科(1890)进士,任刑部主事,他是我国近代法学的奠基人。董康早年曾到日本考察法律,明治维新后的同本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资本主义法律制度,早在1905年董康就与章宗祥联合纂拟《刑律草案》(稿本),这是中国近代法律史上第一部由中国人自己主持起草的刑法草案,光绪三十四年(1908)董康曾起草《钦定宪法大纲》,光绪皇帝旨准在全国颁布试行,这是中国的第一部宪法。进入民国后,董康于1914年任北洋政府法律编查会副会长,大理院院长(国家最高审判长),后又担任北洋政府司法总长、财政总长和制币局总裁等。

  董康博学多才,是民国早期全国有影响的人物,1923年董康以中国政府调查工商专使的身份赴欧美考察,在法国调查期间,他到法国国家图书馆“敦煌室”抄录有关我国唐代的法律史料,并撰写《敦煌书目》,有极高价值。回国后,董康仍担任大理院长,并被东吴大学(今苏州大学)授予名誉博士学位,他还筹设了上海特别法庭,1926年董康创办了上海法科大学,被聘为校长,新中国首任司法部长史良当年就是董康门下的高足,董康被国人一致公认为是中国法律界的权威。1926年9月,北伐军在江西与孙传芳激战,东北奉军和山东鲁军决定南下援孙,董康竭力反对,并代表江浙前往江西面见孙传芳,陈述人民希望息战的愿望,董康还有多部重要的法律著作问世。1932年董康还义务充当中国共产党创始人陈独秀的辩护人,依法公开为其辩护,董康还是著名的版本学家、目录学家、藏书家、刊刻家和戏曲研究者,他曾从日本买回很多流失在东瀛的中国古代珍籍,回国后他重金刊刻发行,抢救了中国的文化,他在北京法源寺还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的刻书工人。董康创办的《诵芬室》刊刻的书籍质量之高堪称“无与伦比”,在当时就成为新善本,1909年金石学家罗振玉辑录的《敦煌石室遗书》就是由“诵芬室”刊行。日本侵华期间,董康曾在伪政府任立法院长,虽晚节不忠,但瑕不掩瑜,董康对中国法学的贡献却是划时代的。

  董康的族侄董絸庵是常州的文史大家,他曾任民国《武进商报》主编,他还是常州图书馆创建时的主管,解放后被聘为江苏省文史馆馆员,他酷爱搜集常州地方文献,为编纂《武进县志》作准备,数十年来,他所收集抄录的常州乡邦文献有一万多册,存放在五六十个书柜中,1966年8月这些珍贵文献被红卫兵“破四旧”而烧毁,这是常州文化史上的一大浩劫。

  青果巷董氏老宅曾是钱名山、谢玉岑、唐玉虬、顾峤若、羊牧之、恽宝惠、谢翰东等常州名士举办“文化沙龙”之地,一时高朋满座,谈笑有鸿儒,延续着常州的文脉。(文/包立本 陈伟堂) 

(责任编辑: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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