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21日,史良作为民盟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司法部部长和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还被选为全国妇联执行委员、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会委员、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50年史良在民盟四中全会上被选为常委,1953年开始担任民盟中央副主席。 1957年后,司法部被撤消,史良改任人大常委委员。1976年后,民盟恢复活动,1979年10月民盟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史良继任主席。史良还担任第一届至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至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85年9月6日,她在北京逝世。(文/包立本) (责任编辑: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