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贻直(1682—1763)字儆弦,号铁崖,溧阳人。父亲、祖父均为进士出身,又都任职翰林院,他于康熙三十九年(1700)中进士,任翰林院庶吉士。在康熙年间出任广东学政后一直官运不佳。直到雍正元年(1723)得到同窗好友年羹尧之助才署吏部右侍郎,雍正三年(1725)奉命去山西核查年羹尧贪污一案,雍正据史贻直提供的材料判了年羹尧之罪,从此官运亨通。于是有人说史是为了向上爬而出卖朋友,说他的材料不实。也有说年确实犯有贪污罪,史是铁面无私。对此,史学家没有定论,已为悬案,但史贻直从此官运亨通则是事实,他担任了以下官职:吏部左侍郎、户部左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内阁协办大学士、大学士(宰相)、署理福建总督、两江总督、湖广总督以及直隶总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