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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诗人黄仲则(6)

时间:2013-06-09 14:44来源:未知 作者:周俊炜
仲则失败了,个体失败了,天才失败了。但他留下了文本,留下了天才个体的存在记录。他是个施予者,“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天才们都是这样。付出甚多,得之甚少。

        仲则是一个天才。

  和大多数中外天才一样,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短命!或许,活过40岁的人就不配享用“天才”这个名称,那些闪亮光耀的名字都是和30这个数字联系在一起的:拉斐尔、梵高、普希金37岁,拜伦36岁,雪莱30岁,肖邦39岁。虽然是短短的一生,他们已然名满天下,已然配享名人堂。

  仲则是值得骄傲的,他是30团队中的一员,他是在35岁去世的,他用英年早逝证明了自己在天才中的江湖地位。但他又是个一生未遇的伤心人。不遇,是要让一个男人发疯的,尤其前面还有“怀才”二字,怀才不遇,是才子的悲剧,也是仲则一生的写照。“零落成泥碾作尘”,他先是被体制碾碎了,随后又为社会的俗见所碾碎。

  仲则的运气不能说不好,遭遇不能算不佳。所遇的都是官员,不仅有市县领导,还有部省大员,往往还是一把手。虽说自己功名低,但那些大佬治下必有一些适合低功名人的职务和活计,供他养家活口。不知是不愿给他还是不敢给他,总之,都没有给他。或许,他就压根没提、压根没要!所以,大家宁肯请他吃饭、给他送钱,而不让他成为下属。他也始终是个清客、玩客,而非做事的干员。

  还在朱筠幕中,有个年轻书生拿着模仿仲则的诗作来请教,朱先生看后笑着说:“仲则真是天才啊!”这是变着法儿说人不行,却是对仲则才能的肯定。朱筠的弟弟朱珪见过仲则后,爱他的诗才,对仲则说:“老天爷给了一个人智慧后,一定也会给他福祉,你要收聪敛慧来凝聚福气。这虽是老生常谈,你不要轻视。”但仲则却深为不屑,没把它当回事。(朱珪《题黄仲则遗稿》)黄怀孝在记述仲则母亲的《节孝屠孺人传》中讲过这么件事:“在仲则名扬天下时,大家都去向他母亲道贺,但老人家却显得很担忧的样子,告诫仲则说,‘水能载船,也能翻船。有才能而不加收敛,还恃才狂傲,那是在加重疾病啊!’仲则当时唯唯,但因为胸中的郁塞不平之气无法消除,最终不能改去。”武亿则说得更为透彻:“仲则奇逸绝世,然不知啬神以养其和,非于世屯塞无所遇。甚且天以死酷之,桂酿蠹,璧蕴瑕,珠贼胎。凡物之至者,尚以其美自戕,而以自累,仲则安能逃此!”是说仲则的不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自己的不善于做人;一切美好的东西都会受累于自己的优点,仲则怎么能逃过这个宿命!不完美的不一定是天才,但天才必定是不完美的。仲则当然不是社会的乌黑煤场中的一只雪白天鹅,在那些体制中的成功者来看,他的毛病显而易见。

  大家都为他惋惜,赵怀玉说他,“算慧业,多应得道”,但有因无果,只能“触起心头千古恨”。毕沅说:“高才无贵士,悲乎!”是说有才的人难有富贵。虽说都在表扬,但似乎都有保留。倒是刘大观显得声情并茂、痛心疾首:“不知造物有何亲,独将此笔与此人。不知造物有何恨,独使斯人受其困!”

  他不平,他愤怒:“草竟长于我,花还开向谁?”这是郁闷、委屈、无可奈何的质问:一帮小混混都强过了我,我还怎么玩!他不是个“尘障外,把头掉”的看破红尘之人,他的心中装满了怨愤——社会的公正、公平何曾给过我!

  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有着与他相同的想法和看法,诅咒社会给别人的多,给自己的少。可如果每个人分得的是一样多,是否就是人世的公平?是否就消除了这种愤怒?

  诗要求温柔敦厚、怨而不怒,是怕愤怒刺激了读者,坏了他们的口味;还因为诗人的愤怒于事无补,反会戕害了自家性命。怨,却能絮絮叨叨,唧唧歪歪,无伤大雅,直入赏鉴。但久怨亦会成病,杀伤力亦大。

  诗不是目的,只是形式。只有加入了内容,形式才有了生命,才可以吟唱,才值得吟唱。愤怒出诗人。仲则是个诗人,又是个体制的边缘人,一辈子都想踏入体制的门槛,却始终被挡在门外,最后还赔上了卿卿性命,他的一生当然只剩下愤怒。去除了愤怒,不再有诗,成为诗人还有何用!    

  一个诗人活得太太平平、一个天才活过了40岁,哪还有什么愤怒,哪还能写什么诗!只能是个尘世间的游戏客。诗人,因为挑战社会而产生价值,也会因为挑战社会而失落价值。诗人是幼稚的,天才更是幼稚中的极品!

  天才的本质是人性与社会的矛盾。天才要张扬人性,社会要扼杀人性。社会,只会敲打着钱币碰撞出闷沉的声响;天才,却是生来倾听天籁的。大多数人的生存,是以人性服从于社会性、个性服从于群体性来换取社会的接受和认可。社会在剔除人性中的恶时,也抛弃了人性中的善;在规范了群体行为的同时,也抑制了个体和个性。可是,天才常常反其道而行之,始终以个性凌驾于共性,人性超越着社会性,并以超常的个人才能体现着本能的力量,在社会中独树一帜。但囿于约定成俗的偏见,天才终不能见容于社会。在双方的博弈中,输的是天才,赢的是社会。 (责任编辑: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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