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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绥图公所

时间:2022-06-30 15:01来源:人文常州网 作者:程协润
孟河万绥图公所坐北朝南,3间平房,东西长11.6米,进深12.55米,高5.041米,建筑面积为147.2平方米,有门墙和前、后天井,砖木结构。
      孟河万绥图公所坐北朝南,3间平房,东西长11.6米,进深12.55米,高5.041米,建筑面积为147.2平方米,有门墙和前、后天井,砖木结构。这座图公所建于清光绪28年,由通江乡十一都一图图董郑柏龄筹集资资建造。“图”那是清代当年农村基层的一种治政机构,图公所是它的一种办公场所而已。
     万绥图公所的机制存在,反映出清代农村的一种自治与治政模式,它是农村实现民主议事、自治治政带有普遍进步意义的民主模式。主要表现在图公所通过“吃讲茶”的形式来自治议政和协商各种民间事务,处理调解各种社会矛盾,充分表现农村的一种自治与治政的方式。
     万绥图公所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吃讲茶”的形式显示中国农村在那个时代探讨乡村自治和试图走向民主之路的努力。当然,这种努力是在儒家思想倡导下的,它充分地体现中国儒家思想的治乡模式;“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靠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出乡绅。”这虽是一种民主自治的尝试,但又不难看出这个自治尝试是在封建宗教文化的主导下面进行的。同时,由于它长期的存在,也体现宗族文化对乡村的影响。“图公所”的存在,特别是它的职能,见证儒家文化、宗族文化和追求民主自治的先进文化,是如何纠结在一起来治理社会的过程,以及在这种自治过程中表现的种种矛盾和尴尬。可以,把这种自治矛盾问题看成是中国农村一种改革症结的尝试,这种自治矛盾的方式,一直沿续至今,显示中国社会进步的复杂性和艰难性。
     “图”是清朝最低的一级行政机构,那时这里称通江乡,通江乡下属18个“都”,“都”不设行政办公机构,相当于现在的“片”,都以下设图,相当于现在的行政村。“图公所”是最低一级的行政机构,它能显出村民自治的能力。
     “图”的自治就体现在“图公所”的建制模式和日常的活动中,图董由当地主持公道的“大先生”担任,“图”中所有的议事、调解、惩罚等以“吃讲茶”为主要形式来进行。“吃讲茶”之处就在图公所内,或在茶店内,民众都可自由参加议事、议政,充分体现“自治”和“民主”的活力。
     万绥“图公所”由当时乡坤郑伯龄做图董,管辖15个自然村,这15个村的大部分居民都姓“郑”,郑伯龄实际上就是一名族长,体现“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的典型儒家治政民间的理念。
     现在全国各地留下的“图公所”可能已不多了,它的存在反映出那个时代的治政与法治理念,更体现出在清朝大统农村的基层“自治”“民主”的法治一种尝试。现在,这座万绥“图公所”成为中国法治历史进程的里程碑,成为了我国治政法治自治进化史上的一座历史遗迹。文/程协润
 
 
 
(责任编辑: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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