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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列举式”要注意适可而止

时间:2021-06-20 15:23来源:未知 作者:杨维忠
近日,我市有小区出现一种新的“反诈”横幅,用发生在本小区的案例进行提醒。
     近日,我市有小区出现一种新的“反诈”横幅,用发生在本小区的案例进行提醒。
     当前,骗子借着互联网伺机行骗,各类诈骗手法层出不穷,给很多家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此,一些小区出现了一种直观且通俗易懂的“警情通报式”横幅,用身边真实案例有针对性地提醒辖区群众,放大警示价值。据报道,这种宣传形式更能让居民入耳入心,宣传效果还是很好的。
     正好,近日朋友圈里有人发了几张某学校里面的图片,其中一张“58号学生公寓”门口上方的横幅上写着,“2021年5月,我校58号楼秦某,网上不雅视频聊天被敲诈勒索2100元”;还有61号楼夏某某、1号楼某某等等案例。本人就把这些图片转发给熟悉的某校老师,为此双方网上讨论了一番。
     近年来,随着网络诈骗的运作模式更专业化、公司化,交易诈骗、兼职诈骗、交友诈骗、返利诈骗等手段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正因为如此,相关部门用近在身边的案例,更能让学生们看得懂、学得进、更信任,让人读后更能有所反思。不过,这位教授认为,“案例列举式”反诈骗条幅虽然作用大,但也容易刺激受害人,比如就学校来说,一幢楼就那么大、人就那么多,条幅上通报的时间、地点、受害人等要素如果模糊处理不够的话,就容易被人对号入“幅”,泄露受害人的隐私。
     毕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享有隐私权,对于这些刚刚离开父母身边的大孩子来说,更要注意不要造成“二次伤害”。“案例列举式”反诈骗条幅不一定都要说的那么明白,完全可以点到即止。
     如此说来,学校的“案例列举式”反诈骗条幅不妨借鉴社会上那些通报成功防骗防诈的“正面案例”,把“批评版”转化为“表扬版”。同样可以起到警示教育受害人作用,而且还能最大限度的为更多人敲响反诈警钟。文/杨维忠
(责任编辑: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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