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星衍(1753——1818)字渊如,阳湖茅茂山人。清乾隆五十三年(1781)以榜眼高中进士。授乾林院编修。袁枚赞赏孙星衍,说:“天下清才多,奇才少。渊如天下牵才也。”于是,与孙星衍结为忘年交。孙星衍早年诗文华美,与洪亮吉、黄仲则、赵怀玉齐名,固为当时“常州七子”。他不愿以诗名世,便研究经史、文字、音训之学,都有很深的造诣。当时名人钱大昕、毕沅都很赏识他。毕沅任浙江巡抚时特地辟诘经精舍在西湖边上,聘星衍为主讲。后毕沅任陕西巡抚,便招星衍入蒂府。毕沅撰《关中胜迹志》、《山海经注》,校正《晏子春秋》、《墨子》,及校刻吴派汉学家惠栋诸书,实际上都是孙星衍手宝。 乾隆五十一年,朱珪典试江南,离开京城时对彭日端说:“吾此行必得汪中、孙星衍。”那一次汪未参加考试,孙星衍考中了。第二年便考中进士第二名榜眼。孙星衍在刑部主事任上,负责复查案件,原被判死刑的,冤假错案被他复查纠错平反而活命的有很多例。 后来因新任山东按察使张长庚在军营不能到任,嘉庆皇帝要新任山东巡抚伊江阿会同离任巡抚玉德公推荐能胜任司法工作的人。新老两巡抚均推荐孙星衍。于是,孙星衍奉旨代理山东按察使,署理司法事务。这是嘉庆元年七月的事 。孙星衍一上任,即以整肃吏治为己任,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平反了许多错案。有甲乙两人为姻亲,一起饮酒。乙喝醉了,跌入火玩烧伤致死。甲也醉了,不知乙跌入火坑。前任办案的人依据甲乙夺壶斟酒有争斗的形迹,拟定甲以斗杀罪。孙星衍经过调查研究。说:甲是主人,乙是客人。甲夺乙壶劝他饮酒看起来是“夺”,实际上是让酒、劝酒。不能判定为“斗殴”,于是改判“过失”,而不定“杀人”罪,从宽处理。 有一名妇女,因奸杀人案关在狱中。孙星衍通过调查研究,弄清了案情真相。原来这名妇女是某家小妾,丈夫出远门谋生。主妇讨厌她,欲置她于死地。刚巧她家的女仆死了,主妇便诬告她,说她有奸情,主妇令女仆守候,她便起黑心毒死了女仆。孙星衍审问了那妇女,并作了调查。原来女仆因为儿子夭折,伤心之时与丈夫争吵,一气之下便寻短见自杀了。并非那小妾毒死,也并没有什么奸情。孙星衍为那妇女主持正义,辩清冤情。 (责任编辑:人文常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