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元珙(?—1688),字辑五,江南常州府武进县(今江苏省常州市区)人,清顺治元年(1649)中举人,顺治十二年(1655)乙未科史大成榜进士。后授刑部主事,历经员外郎,典广西试,迁郎中。历官福建宁道,直隶口北道、太常寺卿、都察院副都御史等。 徐元珙开始出任为福建建宁道佥事时,他善于治理盗贼之事。不久,他又移任做山西冀宁南道参议,刚巧碰到他母亲病故而回家奔丧。所以,实际上未能赴位。 康熙十二年(1673),他开始被任命为直隶口北道参议,当时,宣镇这个地方还不是府和县的建制,但是有设立同知负责边境防御工作。元珙就和同知一起,经常训练将士,并对侦察兵提出严格的要求,还增设各个岗亭和屏障,把城墙修葺得更为牢固,更是修建学舍、发展教育,所以,在北道的边境上安然无恙、十分太平。后来,他又任命为光禄寺少卿,还担任过太仆来卿、通政使等。 康熙二十四年(1685),他担任太常寺卿。他上疏给皇上,要纠正在北郊祭祀时的位置次序。此疏上达后,皇上下旨廷臣们集体讨论,学士徐乾学,韩菼都不同意徐元珙的意见,只有许三礼认为应该纠正,因为是少数,所以未能通过。(语见《三礼传》)。虽然这事未能按徐元珙的意见办,但很多有见识的人认为徐元珙提出意见的根据确实精当。 康熙二十五年(1686),徐元珙升迁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他上疏要纠正北海的祭祀典礼,简单地说,其义是:“从大的方面讲,镇风水的方位,要以天子的京都为标准。现在是沿用宋、明朝的旧制,仍然是在怀庆地方朝南祭北海。我想这不妥当,应当朝北而祭,这样,对医巫闾民就能带来的好风水”。此疏上后,认为可以,于是就按照徐元珙的意见办了。 康熙二十六年(1687),徐元珙以回乡侍奉双亲为名要求回乡休养,但到家时,父亲在前几天就死了。康熙二十七年(1688)戊辰,孝庄皇太后驾崩,徐元珙奔赴京城参加哭临(这是帝王、皇后驾崩后集体哭丧的仪式,现民间有着哭灵)。由于悲伤过度,疾病发作,死于京师。康熙皇帝非常可怜他,允许回乡归葬,并赐祭葬,且允许在驿道上奔驰,抚恤加厚。 徐元珙的风格很高,且讲义气。当地家塾中的教授陈彩死了,后妻妾又相继死亡,他就抚养陈彩的一个孤儿和女儿,为他们办理婚嫁,一切与自己的儿子没有两样。当时,社会上的舆论是:徐元珙这人真诚笃厚道。陈彩,字美公,广东顺德人,在顺治九年(1652)中进士。自做编修后出任江南常镇道台。在康熙初年,江南发生一起大案件,牵连到好多生员被捕入狱,陈彩轻判他们,使得能活下来。 徐元珙的儿子徐永宣(1674—1735),字学人。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庚辰汪绎榜进士。清朝文学家、诗人。 (责任编辑: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