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维城(1720—1772),清代状元、画家、诗人。清乾隆十年(1745)乙丑科状元及第。历任翰林院修撰、右中允、日讲起居注官,累升侍读、侍讲、内阁学士,浙江学政。屡掌文衡,得人尤甚。官至工部、刑部侍郎。《清史》、《清史稿》和常州、武进邑志均有传。 钱维城出身于一个诗书传家的书香门第,他自幼聪敏、有悟性,读书每日千余言。十岁能作诗,十二三岁便能作骚赋文。乾隆三年(1738),他19岁时举顺天乡试15名。乾隆十年(1745),他26岁时中进士第一(状元)。 钱维城年轻聪明,办事利索,难免恃才傲物。当时入翰林院的学士要分别学习满文和汉文,钱维城根本没把满文放在眼里,满文名列“散馆三等”。乾隆帝得知后不高兴,发怒道:“维城岂谓清文不足习耶?这是抗违定制!”欲将他交刑部治罪,幸亏有傅恒等大臣为他辩解求情。乾隆才同意他改考汉文赎罪,乾隆当场出题,又说他的诗词有疵漏,文赋尚通顺,仍留“修撰”一职。后任右中允,入直南书房,充日讲起居注官。乾隆十五年(1750),升侍读学士,数月后转侍讲学士。次年(1751)提内阁学士,长期在皇帝身边供职。乾隆十九年(1754)充会试副考官、教习庶吉士。乾隆二十三年(1758),授工部左侍郎,充武会试正考官。乾隆二十三年,钱维城奉旨分理京城五城平粜事宜。乾隆二十四年(1759),充任江西乡试正考官。 乾隆二十六年(1761),调任刑部左侍郎。在刑部侍郎任上,执法如山、铁面无私。因修订律例,他上奏申明律例漏洞,疏请更改不合理条文,深得乾隆帝赞许。不久,任浙江学政。视学浙江,维城发觉浙江学子多揣摩,少实学,于是要求诸生以半年时间学习一经,到时通过考试核验,此举使浙江士子学风为之一变。 乾隆三十四年(1769),钱维城疏请解决滋生舞弊之事,提出“考取内阁中书一事,请弥封墨卷并加印,以防由墨卷知其省份、座号等,滋生舞弊之举”。同年,钱维城因广东平民何长子奸污幼女,导致其母服毒身死案判决失误,部议降一级调用。但又奉旨从宽留用,被任命赴贵州。 乾隆三十五年(1770),他参加了镇压贵州古州苗民之乱。钱维城到古州,督促总兵程国相连破香要盘踞的乌牛、佳居诸寨,俘获香要羽翼迫根。并遵旨深入各地苗寨宣谕,抚谕各寨,赦免胁从。不满一月,就擒获首领香要,余党悉降,平定事乱。 乾隆三十七年(1772),钱维城的父亲因病去世,他回常奔丧,因哀伤过度旧病复发,竟一病不起,病故家中,时年53岁。皇帝轸悼褒恤,特加赠尚书衔,谥“文敏”,谕祭葬如例。赐子中铣举人,内阁中书。 钱维城学问精洽,工诗文,善书画,可谓诗、书、画一体。尤其擅绘画,画山水幽深沉厚。钱维城的画作流存至今,价格一般达每平尺数十万元之高。20世纪90年代,钱维城的《东坡舣舟亭图》,被大连市政府以242万元的高价自海外拍得收藏。2005年,此图又以2000万元拍卖成交。2010年北京保利春季拍卖会上,钱维城的一幅国画手卷《雁荡图》拍出成交天价1.2992亿元。 钱维城还是一位书法家、诗人和古文家,诗书画并茂,人称“钱文敏尚书,诗宗少陵,书规苏文忠。”著有《茶山诗文集》30卷。 (责任编辑: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