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绝书》等书证,及子城高于内城,内城高于外城,外城高于城外农田,得出结论:子城为古奄族南迁聚居地,吴王筑城囚越质子,汉毗陵县设县治,遂有内城,隋末沈法兴称王,重修子城、内城,另筑外城,始成现状。 第二节,奄国史迹。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以大篇幅,证明原奄国是反周朝的叛逆之首,“武庚之叛,奄助之尤力”,最积极、最出力的。奄族最初处在淮夷东北,成王东征,奄被迁于曲阜、泗水、博昌等地,另有一部则南移入淮;到成王续征淮夷时,此南迁入淮的奄族,又被迫渡江,遂居有淹城。这一考证,与顾颉刚的论断,基本吻合。 第三节,淹城陶片。论述淹城陶片,“在考古学资料中,为最有价值”。断非偶然,而是古代文化相沟通与一致的痕迹。认为“是次于南越王时的遗物”,也就是不会晚于汉代。因淹城亦发现绳纹鬲片,所以也有考古家说是夏代遗物。 吕思勉《跋》。赞赏作者考古和作记“用力之勤”,探索南方古文化起源之志笃实,从而论证“文明肇启,必在江海之交”的普遍规律。 读罢《奄城访古记》,确信其意义和价值,是严肃、科学的开创之作。待到20世纪50年代,出土独木舟、商周青铜器和陶磁器,更证明淹城史迹,追溯到商周交替,是完全成立的。(文/冯士彦 (责任编辑:DY)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