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待遏制大量发生的小区毁绿现象(社情民意)
时间:2017-08-03 09:41来源:人文常州网 作者:包立本
近几年,在许多居民小区,有大量毁绿行为的发生,给常州这座“国家园林城市”抹了黑。
2008年初,常州被国家建设部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与常州一起上榜的城市全国共34个,江苏仅3个。这是几代常州领导和市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近几年,在许多居民小区,有大量毁绿行为的发生,给常州这座“国家园林城市”抹了黑。
据了解近年来,先后有2012年,怡景名园小区想在小区内毁绿造停车位,物业不顾小区居民的联名反对,安排人把树给砍了。
2013年,聚和家园小区物业公司把小区生长了十几年的香樟树的头部都截头、主干及一级分枝统统砍掉,引起业主们的公愤。
2016年,福康宁花园小区、红梅假日小区、虹景小区、江南春晓花园等物业为了建停车位,竟然毁掉了绿化带、将大的树木砍成一段一段,小区业主非常气愤。
特别是河阳花苑物业为了建造停车场,竟然冒充小区业主签名,以修剪的名义向钟楼区建设局绿化办打修剪报告,结果将小区2—3栋间的绿化全部砍掉,引起小区居民的强烈不满……
毁绿行为的大量发生,一方面是一些物业企业想利用小区公共部位违章搭建搞创收,另一方面也是物业企业的法律意识不足而造成。
最关键的是房管局、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街道物管科等职能部门多头管理,造成执法部门的推卸责任,相互扯皮,不愿执法,最后致使小区破坏绿化事件每年大量发生,老百姓意见很大,极为不满。
为改变此现状,维护常州“国家园林城市”的声誉。本人建议:一是由物业公司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房管局物业科对物业公司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三是成立联合执法大队,发生一起查处一起,从而将毁绿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民建/包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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