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2(乾隆三十七)年,仲则24岁。3月,安徽学使朱筠在当涂采石矶太白楼宴客,到会者都是一时名流。赋诗者十数人,黄仲则最为年轻。只见他身着白夹衣,挺立阳光之下,提笔疾书,顷刻数百官。此时,安徽八府士子,毕集楼下,看到白袷少年,文思如涌,洋洋洒洒,信笔写来,都放下了自己手中的笔看得呆了。待他写完,均派手下书童竞相前去借白袷少年诗抄写。洪亮吉高兴地说道:“至是咸从奚童乞白袷少年诗竟写,一日纸贵焉。”这在文学史上留下了一段千古佳话。现将白袷少年黄仲则当时写的诗抄录如下,以飨读者:
笥沙先生偕宴太白楼醉中作歌
红霞一片海上来,照我楼上华筵开。
倾觞绿酒忽复尽,楼中谪仙安在哉!
谪仙之楼楼百尺,笥河夫子文章伯。
风流仿佛楼中人,千一百年来此客。
是日江上同云开,天门淡扫双蛾眉。
江从慈母矶边转,潮到然犀亭下回。
青山对面客起舞,彼此青莲一杯土。
若论七尺归蓬蒿,此楼作客山是主。
若论醉月来江宾,此楼作主山作宾。
长星动摇若无色,未必常作人间魂。
身后苍凉尽如此,俯仰悲歌亦徒尔。
杯底空余今古愁,眼前忽尽东南美。
高会题诗最上头,姓名未死重山丘。
请将诗卷掷江水,定不与江东向流。
朱学使邀约聚会太白楼的时候,正是春满南,桃红柳绿的时候。在大好春光沐浴下,仲则身白夹衣,一会儿就写成了二百多字的七言古诗。诗的前十二句是写当时太白楼饮宴的盛况。写红霞、高楼、蓝天、名胜、江流,写主持宴会的朱筠笥河夫子,写参加宴会的八府士子。这是举行宴会的现实的和历史的背景。随后十句是围绕大诗人李白发的感概。于议论中写了李白生前的行踪,死后的葬地。他感叹李白身后的苍凉景况,也暗遏自己诸事不顺的心境。末后六句着重写自己。他以醉中作歌突出自己。说他的诗不会随着江水东流,他的名字重于山丘,不会泯灭。(文/朱达明 朱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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