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墙倒众人推。因郑鄤平时口无遮拦,得罪人太多,以至又有人告其“蒸妾”、“奸媳”、“奸妹”等诸多大逆不道的罪名。 恰逢当时崇祯皇帝正以孝悌风励天下,获知郑鄤如此十恶不赦的罪行,龙颜大怒,立即下令将郑鄤逮捕下狱,严加审讯。 对于所控罪名“惑父披剃”,事实是郑鄤父亲郑振先官场失意,遁入空门的自身行为,与郑鄤无关。而“迫父杖母”,则是“鄤以孝闻于乡里。初,郑太公有妾颇擅宠,而郑太夫人奇妒,素信二氏之教,太公因假扶乩之术,为神言责数之,且命与杖。鄤方少,叩头涕泣请代,赎母罪” (《合肥学舍札记》)。至于“蒸妾”、“奸媳”、“奸妹”等罪名。,则是至今未能找到证据的无稽之谈。 但由于多方的勾结,皇帝的昏庸,郑鄤的所犯的死罪竟成无法推翻的铁案。
郑鄤被捕后,关押在刑部大牢。备受毒刑,狱中作《痛沥奇冤疏》:“疾痛呼天,一字一血,字忘溢格”。虽说有亲友多方营救,但均无济于事。刑部的判决共改了三稿。起先所拟的处罚只是说“罢免太轻,流放太重”,重审拟了一个“大辟”。直到崇祯十二年(1639),八月初二凌晨,刑部才接到来自皇帝的手谕,大意是必须用最严酷的国法处置犯人。于是郑鄤的判决书改为一个字:剐! 郑鄤死后四十年,他的儿子整理出版他的文章,把《峚阳草堂文集》与《峚阳草堂诗集》合编为《峚阳全集》。诗集中收有诗作一千余首,其中在监狱之中所作的诗歌就有四百零九首。其中最令人荡气回肠的是《梦中作》: 一声铁笛下云州,吹破江天万古愁。 杯酒不空人欲去,青青柳色上楼头。 时至今日,郑鄤已去,冤狱不再,但他在狱中反省三点获祸原因,值得人们深思: “世间能杀人者莫如财,吾身能自杀者莫如口”,一也! “吾以浮心取奇祸”,二也! “以名得奇谤,以名得奇祸”,三也!(文/郑燮贤) (责任编辑: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