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在明万历年间,山桥自然村(在今武进区和平南路与武南路交界处西北数里的南夏墅街道范围内)出了个廉洁奉公的清官叫周士英(号星茂),是万历二十年的进士。高中进士后,他被分配到浙江义乌去当了县令。刚上任,他就奉命监斩前任县令判处的“罪妇”一名,罪名是“谋杀亲夫”。行刑前,一阵大风吹过,把“罪妇”的腰裙一角刮了起来,露出小脚。这名“罪妇”立即将裙角拉正,盖住小脚。这一细小的动作,被细心的监斩官周士英看在眼里,他当场下令,暂停行刑。一听周士英下令暂停行刑,“罪妇”立刻含泪喊冤。周士英上前细细打量起她来,见她神情端庄,眼睛里流露出极度的冤屈与悲伤,决定收监重新审理此案。 根据当时刑律,监斩官只有奉命监斩之权,没有充分的证据,是不能擅自停刑的,否则重则杀头,轻则失官坐牢。但周士英仍冒着杀头的风险,向府衙申报案情,要求重新审理此案。征得上级同意后,他调阅了案卷,不辞劳苦,多次亲赴现场,细察“罪妇”住宅,分析“罪妇”谋杀亲夫的现场,终将案情真相彻底调查清楚。 原来,这位妇人婚后不久,丈夫就外出办事了,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回来。到家后的第一天晚上,妇人亲手做了一碗新鲜的鲫鱼炖蛋汤连同其它酒菜为丈夫洗尘,不料丈夫吃后竟当场暴亡。妇人痛不欲生,哭晕了好几回,丈夫出殡时,她几次要跳到坟里以身殉夫,都被村民们拦下了。公婆深知她是个品性端庄、心地善良的贤惠媳妇,可儿子死得如此突然,且死因不明,终究疑惑不解。 她家邻近有个歹徒,看中她的美貌与家产,想趁机要挟纳她为妾,不料遭到妇人的严词拒绝。歹徒恼羞成怒,贿通了前任县令和衙门上下,将她在酷刑下逼成了一个因出轨而谋杀亲夫的罪犯,颇有点像《水浒》里的潘金莲毒杀武大郎一案。 细心的周士英十分清楚,一个潘金莲式的妇人,是决不会在临死时因腰裙一角被风刮起露出小脚,还会立即将裙角拉正盖住小脚的,这多多少少反映了妇人平时的作风与品行。正是妇人的这一细小动作,让周士英坚信她是被冤枉的。 为彻底查清此案,周士英仔细查看妇人家中,见她家灶间和憩座之间隔着一个院子,院子的甬道旁有一株紫荆树,此时正值花期,离死者去世刚巧一年,地面和灶台上有很多掉落的花朵和花粉。由于这起案件,他们家人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心情收拾院落了,这引起了周士英的怀疑。周士英立即遍查药书,对紫荆花的功用禁忌进行了详细考证,并找到了答案。他迅速邀集了地方官员和有关人士,同样做了一碗鲫鱼炖蛋汤,撒上一些紫荆花,用狗来做试验,结果,狗吃了当场死去。通过试验,大家终于明白妇人丈夫的真正死因。原来,鲫鱼炖蛋汤里一旦有了紫荆花就会产生剧毒,从而揭开了死者的真正死因——纯粹是意外罢了。 案情大白后,这位身遭不白之冤、甘愿以身殉夫的妇女得到了昭雪,前任县令和妇人邻近的那个歹徒也都吃了官司。不知何时,万历皇帝都知道了这件事。他听说后十分高兴,立即召见了这位一心为民的县令周士英,对他大加褒奖,让周士英留在朝廷里供职;那位昭雪的妇人,则被传旨去后宫觐见太后。太后见她品貌端庄,举止大方,言行不俗,十分喜欢她,就将她留在宫中当宫女,伺候自己。妇人从此更加感念周士英的恩德,常在太后面前夸赞他。在太后的示意下,万历皇帝又经多次考察,擢升周士英为“吏部天官”,并御赐“天官第”堆金匾额一块。周士英去世后,这块匾额被他的家人放到了老家山桥村的周氏宗祠内。该祠后被改作永宁庵,建国后,永宁庵又被改建成了永宁小学,但这块匾额一直悬挂在庵内,直到文化大革命初,这块堆金匾额才被毁掉。“天官第”的堆金匾额被毁后,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永宁庵的内堂叫作“天官地”呢,天官地遂误作地名。 上世纪末,为建常州大学城大学新村一社区,山桥村和永宁小学被拆除,从此遗迹全无。(文/孙晓锋) (责任编辑: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