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浩(1060—1111),字志完,自号道乡,晋陵县人。神宗元丰五年(1082)进士,历任扬州、颍昌府教授,哲宗元祐中为太常博士、襄州教授。 元符元年(1098),除右正言,因上疏反对章惇,并论罢立刘后,被除名勒停羁管新州。徽宗时复右正言,迁左司谏,后遭蔡京陷害被责衡州别驾,永州安置。半年后又加除名勒停,羁管昭州。崇宁五年(1106)四月,允许归晋陵。政和元年(1111)三月九日因瘴疾复发去世,葬于林庄(今常州三井)。钦宗靖康元年,复承议郎;高宗建炎三年九月,复龙图阁侍制;绍兴六年二月,赠宝文阁直学士,赐谥“忠”,世称“邹忠公”。 邹浩自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举进士后入仕,历神宗、哲宗、徽宗三朝,主要政治活动集中在哲宗、徽宗时期。邹浩在扬州、颍昌和襄州等地任职期间,不但重视教育,而且善于结交善士朋友,“士有一善,无贵贱必之与交,无远而必欲收而取之”,所以“士有不远千里,鼓箧而止者,踵门问道无虚席”。绍圣三年(1096)二月,邹浩父亲邹戬去世,他卸职回乡守孝。 元符元年(1098)九月,宋哲宗召邹浩入京任右正言,他深知“有言责者,义不可默,恐或以是贻亲忧”,担心自己出任谏官会连累家人。他的母亲张氏说:“儿能报国,我何忧”,鼓励邹浩放心接任,忠诚履职。邹浩担任谏官后,“亦言在上者好恶不同”,且出言往往“诚中今日之病”,所以深得人心,众人“闻邹浩谏官,皆十分公议”。邹浩职在言官,从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都对哲宗提出了自己的建言,“嘉言入告,无不从者”,不但得到了宋哲宗的赏识和信任,也赢得了时人的爱戴和尊敬。 元符三年(1100)正月,宋哲宗去世,宋徽宗继位,召羁管新州的邹浩入京,复其职仍然担任右正言,不久迁为左正言,又迁左司谏。元符三年(1100)三月,右正言邹浩上疏劝诫宋徽宗要谦虚好学,邹浩指出帝王应该加强自己的修养,“致知在格物”是帝王的为学之本,他利用《史记》中的记载,劝诫宋徽宗要谦虚好学,充实自己,才能修身、齐家、治天下。虽然,宋徽宗最后落得一个败国的罪名,但是,在徽宗即位之初,邹浩“致知在格物”这一为学之本的思想,还是对徽宗起一定的积极作用。 崇宁元年(1102),曾遭邹浩弹劾的蔡京居相位,他掌控朝权后开始排除朝中异己,怂恿宋徽宗编类元祐党人籍。崇宁二年(1103)九月和三年(1104)三月,蔡京和宋徽宗两次立“元祐党人碑”,将邹浩、文彦博、吕公著、苏辙、苏轼、范祖禹、晁补之、黄庭坚、程颐、秦观等,共计429人,勒石碑上,竖于端礼门外,勒名者“永不录用”。 崇宁五年(1106)正月,天上出现彗星,这在古代被视作不祥之兆,宋徽宗下诏,要求臣僚直言朝政过失,以避天谴。中书侍郎刘逵进疏建议拆毁端礼门外的“元祐党人碑”,并恢复他们的仕籍,赦除一切党人之禁。宋徽宗准奏,邹浩复承议郎仕籍,于当年四月携家口回到晋陵。 邹浩去世后,南宋昭州太守陈廷杰把邹浩羁管地的“崇宁寺”改建为“邹忠公祠”;宋淳熙二年,南宋名相张浚出任桂帅,在昭州平乐县又修建了“邹公祠”;昭州民间为邹浩建“邹侍郎祠”、“五贤祠”;毗陵邑人建“邹忠公祠”在武进河南厢西瀛里;宋《咸淳毗陵志》、《武进阳湖合志》累载邹浩的生平事迹。 (责任编辑: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