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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荆川故居保护记

时间:2017-01-30 15:08来源:唐荆川研究文集 作者:包立本
唐荆川故居至今完好保存5堂6宅,她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常州的一组重要文物,也是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历史遗存。作为当年保护工作的呼吁者、亲历者,本人有必要把这段历史记录下来

 

      唐荆川故居至今完好保存有5堂6宅,她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常州的一组重要文物,也是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一组重要历史遗存。作为当年保护工作的呼吁者、亲历者,本人有必要把这段历史记录下来。

      这要从上世纪90年代说起——

      1994年左右,常州兴起城市改造风,位于青果巷中段的唐荆川故居易书堂等受到风波冲击,因为建造常州茶叶公司大楼,唐荆川故居易书堂被野蛮拆除,望着残垣断壁、碎砖断瓦,让人欲哭无泪。

      当时,我想:易书堂不是唐荆川故居的一部分吗?唐荆川故居不是文保单位吗?怎么说拆就拆了?带着疑问,我翻阅了大量史料。

      据《唐氏家谱·八宅记》载:“自曾可公(唐荆川祖父唐贵)至太常凝庵(荆川之子鹤徵)以数世堂购而有筠星、易书、贞和、八桂、四并、复始诸宅。……”八桂、贞和、易书相鳞比,在今雪洞巷西、西庙沟东。”贞和堂先后由唐顺之、鹤徵、宇昭(荆川之孙)居住,八桂堂亦宇昭宅。筠星堂、四并堂由宇昭弟字量、宇全分住。易书堂为唐荆川诞生处。

      唐顺之(1507—1560)字应德、义修,人称:荆川先生,武进县(今常州市区)人,明代著名散文家、书法家、抗倭英雄。嘉靖八年(1529)礼部会试第一、殿试传胪,例授兵部主事。因母丧,次年归乡。嘉靖十二年(1533)任翰林院编修,参校累朝《实录》,因不肯依附当朝首辅张璁被罢职。嘉靖二十一年(1542)被复职任谏官,但因上疏“请朝太子”,不久再次罢职。回乡卜居阳羡(今宜兴)山中,往来于阳羡与常州南郊陈渡草堂间隐居,习文练武10多年,凡天文、地理、乐律、兵法等无不涉猎,著《左》、《右》、《文》、《武》、《儒》、《裨》六编传世。擅长写散文,初尚秦汉,后崇唐宋,与晋江王慎中一起成为明中期文学“唐宋派”创始人,人称“王唐”。时东南沿海倭寇猖獗,唐顺之在朝廷上下多次推荐后,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复出。以兵部郎中视事南畿、浙江,亲率师渡海作调查研究,提出“御倭于海外”的战略方针。嘉靖三十八年(1559)四月,在长江口取得三片沙大捷,升任右佥都御史、右通政。随之率部援江北,配合凤阳巡抚李遂抗倭,取得姚家荡等大捷,将江北倭寇荡平。李遂调离后,由他代风阳巡抚,兼提督军务。嘉靖三十九年(1560)春,他抱病赈灾抗倭,从镇江搭舟去南通。四月初一,船至泰州姜堰时病逝,年仅54岁。遗有《荆川集》、《广右战功录》等众多著作。其《信陵君救赵论》一文被收入《古文观止》。

      清初,唐宇昭、唐宇量兄弟因对抗清剃发令,藏匿家中地下室被查出,贞和、八桂、筠星、四并等堂均没收充公。易书堂早年被分绐荆川弟正之,后其曾孙君知卖给汪家老妇,直到1937年仍由汪氏后人分住。八桂堂于清代毁后由瞿秋白叔祖、湖北布政使瞿赓甫建造,民国年间由刘国钧购得。筠星堂于清宣统时户主姓汤,1937年已为汪氏所有。贞和堂原名保合堂,明崇祯六年(1633)唐宇昭改名贞和堂,沿用至今。贞和堂清中期易主,前6进屋卖给庄氏,后多次易主,南面的前半部分住宅,1937年时产权已归张志让。其后半部分住宅(含半园)为清乾隆十年状元钱维城及兄弟钱维乔购得,1937年时仍为钱氏后人分住。

      贞和堂原有门厅、轿厅、二门及后进内宅楼。后半部分荒废后已于20世纪80年代建起雪洞巷住宅小区。今门厅已拆除,轿厅已翻建。内宅楼于清代重建。仅存明代楠木厅保存原貌。面阔3间13.40米,进深7檩9.5米、檐柱高4.5米,采用抬梁式木结构,五架柁梁为大型月梁,正间大梁有彩绘,木结构全用楠木、紫檀,主柱可一人合抱。厅东侧廊墙嵌有明礼部尚书、书法家孙慎行撰写的《保合堂记》碑石,系万历四十五年(1617)为其母舅鹤徵(荆川之子)庆八十大寿所作。

      从文献资料来看,唐荆川故居包括八桂堂、易书堂、筠星堂、松健堂、礼和堂、四并堂、复始堂、贞和堂8堂。现尚存青果巷92—94号筠星堂、青果巷86号贞和堂、青果巷82—84号八桂堂、青果巷8弄3号、12弄8号松健堂和青果巷14l弄(号)、263号礼和堂5堂6宅(礼和堂分东、西两宅)。

      同时,本人查找了1982年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江苏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其中,“唐荆川宅”位列(二)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编号为187,分类为12,名称为唐荆川宅,年代为明弘治—正德年间(1488-1521),所在地为常州市青果巷。

      省政府文件明明公布的文保单位是唐荆川宅,而不是唐荆川宅贞和堂,那么所有的唐荆川故居都应该属于文保单位,而不是仅贞和堂一处是文保单位。

      我醍醐灌顶,豁然开朗,茅塞顿开。这真是一个重大的发现——原来,之前相关部门认为唐荆川故居只有贞和堂是文保单位的说法并不正确。

      于是,本人将自己的观点讲给了时文管会负责人朱达明和干事贺忠贤、汤亚洲等听,他们也一致同意我的观点。唐荆川所有故居应该都属于文保单位得到了相关专家的共识。因此青果巷中除唐荆川故居贞和堂、八桂堂外的其他保存完好的几处故居拆迁被文管会紧急叫停。唐荆川故居5堂6宅有惊无险地被保护下来了。

      2005—2006年,我编写《常州名人故居》一书时,将我的观点写到了书中。没想到,居然再次引起轩然大波。

      其时,常州又一波城市改造风刮起。根据规划,青果巷沿河滩古建筑要全部拆光,搞成绿化,美其名曰:柳岸朝晖(和2003—2004年西灜里改造一样,沿河滩民居全部拆除),这样的话,唐荆川故居礼和堂等都要拆掉。

      常州历来有个陋习:要拆除某一处文物时,会把该处文物本体保护范围确认的很小很小,比如,当年开发商要拆除黄仲则故居开发房地产,开发商就借口市政府公布的文保单位是两当轩(黄仲则故居的书房),黄仲则故居其他建筑不是文保单位,要把黄仲则故居所有宅邸拆掉,只留3间书房。再比如,当年某单位要拆除李伯元故居建造停车场,某单位就是不承认李伯元故居3路(组)建筑,也不理会文物部门的紧急叫停的通知,硬拆掉了部分本体建筑……

     《常州名人故居》问世后,因为书中阐述了唐荆川故居所有宅第都是文保单位的观点,导致谗言四起,某些人说我破坏城市建设,阻碍城市发展,歪曲文保政策,甚至把我的书送到了市领导处。因此好几位市领导把我叫到了市政府会议室询问相关情况。

      当时分管文物的副市长居丽琴等问我,苏东坡故居前北岸73号和唐荆川故居5堂6宅属于省级文保单位的依据是什么?你写这本书的目的是什么?

      我讲叙了自己的观点:1.有文件资料为证;2.保护文物是每个常州人的义务和职责,我不过是实事求是记录罢了。并表示如有差错,愿负一切责任。居市长叫我把所有资料给她,她表示领导们要商量一下,同时还要找专家们研究一下,再作处理。

      一个月后,居市长的秘书来电话说,经过慎重研究,领导们认为这些历史遗存不管是不是文保单位都应该保护,因此,牵涉到文物方面的改造方案叫停,重新讨论,同时报批给我出版经费3万元,鼓励学术专著出版。

      最后,在市领导们的重视下,在广大专家的支持下,在本人的呼吁下,唐荆川故居5堂6宅终于再次被完整保护下来了,如今“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唐荆川宅(xx堂)”的标志碑镶在了唐荆川故居5堂6宅墙上,这些古建筑终于得到了政府的认定和保护。本人也为常州文物的保护尽了点绵薄之力,作了点小小的贡献。(文/包立本) 

(责任编辑: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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